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设是深化中央部门预算改革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为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一级预算单位管理要求,全力支撑地质调查工作转型升级,精准服务局重点工作任务,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地质调查工作新的定位,中国地质调查局以建成覆盖“陆海空”全域、适应新形势地质调查预算标准体系为总体目标,组织开展了现行预算标准全面制修订工作。
《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版)》经过多年应用,目前已成为局唯一体系化、强制性预算标准,并被行业地勘单位普遍采用,多年来在地质调查专项资金申报及使用、保障地质调查事业健康发展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陆续组织研制并发布试行了海洋地质调查预算标准、油气地质调查预算标准、水质分析预算标准、油气地质实验测试预算标准。
为更好服务支撑2021年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审查及管理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财务部在《地质调查预算标准(2010版)》基础上,整合局新发布的预算标准,形成《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0年试用)》,供预算编制与审查使用并严格遵照执行。
《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0年试用)》主要由五部分组成:一是陆域非油气地质调查预算标准,包括地形测绘、地质测量、物化探、钻探、山地工程(坑探、浅井、槽探)、岩矿试验、其他地质工作、工地建筑、地区调整系数等;二是陆域油气地质调查预算标准,包括二维地震、参数井钻探、参数井录井、参数井测井、参数井射孔、参数井试油(气)、油气地质实验测试等;三是海域地质调查预算标准,包括海洋地质调查船吨位调整系数、海洋地质调查常用工作手段、海洋地质调查岩矿测试分析、海洋地质调查其他地质工作等;四是空域地质调查预算标准,包括遥感地质调查、航空物探地质调查、其他地质工作等;五是地质调查综合研究与科学研究预算标准,包括费用控制比例和综合费用支出标准等。每一部分的适用范围请参照说明。
按照建成覆盖“陆海空”全域、适应新形势地质调查预算标准体系为总体目标,支撑一级预算单位管理履职履责要求,今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财政体制及地质调查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地质调查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展,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的广泛应用,新技术规范和工资物价水平的变化,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的研制与发布将成为常态化、规范化。
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研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各业务部室、大区项目办、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野外一线调查人员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同时,请广大使用者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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