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外先进标准,与国内相关标准协调,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和2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地基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地基计算、山区地基、软弱地基、基础、基坑工程、检验与监测。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中基坑工程的相关内容;
2.地基基础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3.增加泥炭、泥炭质土的工程定义;
4.增加回弹再压缩变形计算方法;
5.增加建筑物抗浮稳定计算方法;
6.增加当地基中下卧岩面为单向倾斜,岩面坡度大于10%,基底下的土层厚度大于1.5m的土岩组合地基设计原则;
7.增加岩石地基设计内容;
8增加岩溶地区场地根据岩溶发育程度进行地基基础设计的原则;
9.增加复合地基变形计算方法,
10.增加扩展基础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15%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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