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解读: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 0286-2015)
分类: 调查评价
时间:2026-2-1 13: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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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这份规范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系统化、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框架。它通过科学的定级、详细的调查和系统的评估,确保在工程建设和国土规划之初就能识别出地质灾害风险,并据此提出科学的防治建议,是保障国家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一、 文档性质与目的
- 性质:这是一份由中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国家级行业标准,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用于指导和规范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 核心目的:为各类工程建设(如房屋、公路、铁路、水利水电、港口码头、油气管道等)和城乡规划,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规划阶段,提供一套统一、科学的技术规范。其最终目标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法律依据: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国家法规制定。
二、 核心工作流程
规范明确了评估工作的标准程序,其核心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三、 关键概念与分级体系
规范的核心在于建立了一套系统的分级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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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级别划分: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和建设项目重要性,将评估工作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级别越高,要求的工作深度和详细程度也越高。
-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从“复杂”到“简单”,依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地质灾害发育情况等综合判定(见附录B)。
-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为“重要”、“较重要”、“一般”三类(见附录B)。例如,核设施、机场、重要公路铁路、大型水利工程、学校、医院等都属于“重要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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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三元”评估法:这是规范的技术核心,包括:
- 现状评估:查明评估区内已经存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当前状况、稳定性和危害程度。
- 预测评估:
- 预测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 预测工程自身可能遭受已存在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 综合评估:在现状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对整个评估区进行分区段评价,划定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等级(大、中、小)。
-
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根据危险性综合评估的结果,将建设用地的适宜性分为三个等级:
- 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小,易于处理。
- 基本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但可采取措施处理。
- 适宜性差:地质灾害危险性大,防治难度和代价高。
四、 评估的主要灾种
规范明确评估的地质灾害主要包括以下八种:
- 滑坡
- 崩塌(危岩)
- 泥石流
- 岩溶塌陷
- 采空塌陷
- 地裂缝
- 地面沉降
- 不稳定斜坡
五、 成果要求
评估工作的最终成果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配套图件。
- 报告内容:需包括评估工作概述、地质环境条件分析、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预测/综合评估、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以及防治措施建议等。
- 主要图件:必须附有《地质灾害分布图》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等。
总结
总而言之,这份规范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系统化、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框架。它通过科学的定级、详细的调查和系统的评估,确保在工程建设和国土规划之初就能识别出地质灾害风险,并据此提出科学的防治建议,是保障国家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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