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环境条件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及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成果提交的内容、方法和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和规划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环境条件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及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成果提交的内容、方法和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和规划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328—-1990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 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Z/T 0179—1997 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 00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岩溶塌陷 karst collapse
岩溶洞隙上方的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发生变形破坏,并在地面形成塌陷的地质现象。
3.2采空塌陷 mine-out areabreakdown
地下矿体采空后,矿层上部及周边的岩层失去支撑,平衡条件被破坏,随之产生弯曲、塌落,以致形成的地表下沉变形和塌陷的地质现象。
3.3地裂缝 ground fissure
地表岩层、土体在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形成具有一定长度、宽度和深度裂缝地表破坏的地质现象。
3.4地质环境条件geologicalenvironmentalconditions
与人类生存、生活和工程设施依存有关的地质要素。
注:地质环境条件包括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以及人类活动影响等。
3.5地质灾害易发区geological hazard-prone area
具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3.6评估区 assessment area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由建设工程用地及规划区范围、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影响范围确定。
3.7地质灾害危险性geological hazardrisk
一定发育程度的地质体在天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可能造成的危害。
注:地质灾害危险性根据发育程度、危害程度和诱发因素三个指标确定。
3.8地质灾害发育程度geological hazard development degree
地质体在天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变形和破坏特征。
3.9地质灾害危害程度geological hazard harm degree
地质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水平。
3.10地质灾害诱发因素geological hazardinducingfactors
引起地质体发生变化的自然和人为活动要素。
3.1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riskassessmentofgeological hazard
对工程建设诱发和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并对建设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价,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的技术工作。
4 基本规定
4.1 工作内容
4.1.1收集评估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等相关文件,以及环境地质条件和前期地质灾害调查等相关成果。
4.1.2调查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基本特征。
4.1.3调查分析评估区各类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危害程度和诱发因素。
4.1.4对评估区各类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4.1.5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进行评价。
4.1.6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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